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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29 12:47浏览次数:706

  k1体育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9日11:00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费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投票表决,形成决议: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董事会申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此次银行授信的相关具体工作。

  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业务拓展等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8,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应收账款保理、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实际授信额度进行调配,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经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有效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生产经营、业务拓展等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k1体育、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信息请见2023年12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k1体育。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k1体育、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持相关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办理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月3日下午4: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9日10:00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推选,会议由费功全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投票表决,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月4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以实际提供担保余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2,918.73万元。

  (一)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视子公司的实际需求确定。

  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34,5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注1: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70%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新设立、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亦在上述额度内进行调剂,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调配担保金额。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子公司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公司将在具体担保事项发生时,及时发布进展公告。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实际使用授信额度、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条款将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公司将在具体担保事项发生时,及时发布担保进展公告。

  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稳健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同时,公司能够对该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对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战略。本次担保对象皆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具有实际控制和影响,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66,336.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0.71%;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162,918.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26%。公司无逾期担保。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进行制定,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本次制定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k1体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章程》。

  本次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次修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次修订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及《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天股份”)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号)批准,海天股份公开发行不超过7,800万股新股k1体育。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用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股票数量为7,800万股,发行价格为11.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3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336.75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0,101.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21CDAA60012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公告日,剩余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目前仍在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公司将在到期之前归还。

  截至2023年12月14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324.15万元(含利息等),已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1,430.76万元(不包含发行费用)。目前,公司募投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承诺,在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前,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程加快而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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