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1体育为了维护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一、为保证本次大会正常进行,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入场。股东进入会场后,请自觉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请勿在会场内大声喧哗,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方法及时全面地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应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提出,股东要求临时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的,大会主持人将按照其持有股份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
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0分钟以内。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秩序。
九、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四、介绍到会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议案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议案8:《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议案9:《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议案11:《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12:《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等相关规定,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k1体育k1体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23年,受地缘政治冲突影响,国际环境复杂严峻不确定性增加。国内经济发展处于恢复阶段,党中央、国务院继续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陆续出台了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稳中求进,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中国经济整体回升稳中向好。2023年5月,中央、国务院发布《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对强化水资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提高城乡供水、提升农村供水标准和保障水平、加强水生态保护、推进大江大河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加强水网数字化建设、深化水价改革落实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推动再生水利用等方面释放利好政策,水务和水环境治理行业发展打开新格局。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780.88万元,其中,供水及衍生业务同比增长0.02%,污水处理业务同比增长13.73%。高效的卓越运营能力带动公司盈利能力实现高质量增长,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31.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8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12,058.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78%;截至2023年12月底,期末总资产363,514.33万元,同比增长4.1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0,608.58万元,同比增长24.14%;基本每股收益0.3861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13.36%;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51.72%,同比下降7.64个百分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重点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公司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现将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23年,受地缘政治冲突影响,国际环境复杂严峻不确定性增加。国内经济发展处于恢复阶段,党中央、国务院继续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陆续出台了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稳中求进,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中国经济整体回升稳中向好。2023年5月,中央、国务院发布《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对强化水资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提高城乡供水、提升农村供水标准和保障水平、加强水生态保护、推进大江大河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加强水网数字化建设、深化水价改革落实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推动再生水利用等方面释放利好政策,水务和水环境治理行业发展打开新格局。
报告期内,秉承着“团结、诚信、拼搏、共赢”的核心价值观,在公司董事会的带领下,公司主要完成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将运营管理作为立身之本,继续强化运营管控,坚持规范化运作,广泛开展节能降耗,持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同时加快推进智慧化、数字化运营,全面开展精细化、系统化管理,不断改善运营效率,提高运营回报。公司降本增效举措主要包括:1、借助智慧水务平台,实现生产全过程电耗监测与分析,优化调度方案,提高机组运行效率,降低生产能耗;2、优化原料投入环节,通过精准投药系统精确控制投加药剂量,推进智能化、科学化药剂投加,降低药耗;3、通过加强生产设施设备、厂区老化管道日常维护和更新改造,控制产销差和漏损率,提高生产效益;4、通过水厂工艺优化升级及应用性能更好的节能设备,促进节能降耗等。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780.88万元,其中,供水及衍生业务同比增长0.02%,污水处理业务同比增长13.73%。高效的卓越运营能力带动公司盈利能力实现高质量增长,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31.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8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12,058.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78%;截至2023年12月底,期末总资产363,514.33万元,同比增长4.1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0,608.58万元,同比增长24.14%;基本每股收益0.3861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13.36%;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51.72%,同比下降7.64个百分点。
2023年度,公司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下降7.09个百分点,综合毛利率为35.08%,上年同期综合毛利率为31.88%,同比增加3.20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04%,较上年同期增加0.13个百分点。
61,705.09万元,同比增长0.02%;实现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业务收入29,727.13万元,同比增长13.73%;实现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业务收入4,484.09万元,同比增长8,267.85%;实现EPC及PPP建造工程类业务收入14,999.8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自来水供水全年出水水质稳定,在市政、工业园区用水需求量提高及内部管理效能提升的双重推动作用下,公司售水量持续平稳增长,经营业绩显著提升。2023年度,公司自来水售水量19,303.06万立方米,同比增长7.88%。
毛利率方面,供水及衍生业务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63%,报告期内供水及衍生业务毛利率为39.26%,较上年同期减少0.96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折旧与摊销、直接材料与职工薪酬金额有所提高。
供水项目建设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咸宁思源水务有限公司实施的“咸宁区横沟桥镇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已建设完工,该项目主要将现供水规模2万立方米/日提升至5万立方米/日;公司实施的“宿迁市北京路(通湖大道~黄河南路)DN1000供水管道工程”已建设完工,项目建成后将第二水厂与老城区的供配水管网系统连接,完善了联合水务供水范围内供水管网的整体性,有效地提升了供水管网应急供水保障能力;海外供水项目方面,孟加拉国达卡市Purbachal新城供水及配水设施开发PPP项目(一期)已于2023年1月30日取得一期商业运行证书,成功实现了项目一期正式通水投产目标,目前,项目二期工程也已进入前期准备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污水处理业务运营稳定,得益于市政污水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需求量的提升,2023年度,公司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业务的结算量15,247.54万立方米,同比增长8.16%,污水处理业务经营业绩实现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毛利率为39.12%,上年同期污水处理业务毛利率为31.03%,同比增加8.0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在于污水处理业务的药剂成本较去年同期下降明显,污水处理业务成本控制较好,带动毛利率明显上升。
污水业务项目建设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荆州申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进行提标改造工程”已正式投入运行,项目建成后,主要将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能力由现状的3.0万立方米/日提标升级并扩容至5.2万立方米/日,提标改造完成后,污水厂尾水常规因子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苯胺类及硫化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3中标准;公司全资子公司桐乡申和水务有限公司实施的”桐乡申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目前正在实施中,项目建成后,桐乡申和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浙江省地标《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限值。
东南亚和南亚国家水务行业尚处在发展初期,这些地区的供水及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城镇化率较低,但人口密集,用水需求高,且“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普遍存在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随着近年来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其面临的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日趋严峻。鉴于南亚和东南亚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较大的回报空间,公司率先实施走出去的战略,立足国内市场,积极开拓“一带一路”沿路的国际市场。
孟加拉国达卡市Purbachal新城供水及配水设施开发PPP项目是孟加拉国第一个水务PPP项目,也是联合水务第一个在海外投资、建设并实施运营的供水项目。为确保顺利推进项目投建进度,在最近两年全球大环境严峻的挑战下,公司选聘孟加拉国当地优秀施工管理人员加强现场建设管理力量,通过国内各专业同步远程对接管理;并在2022年年底重新派驻中方管理团队入驻孟加拉项目当地,加快工程建设。经中孟团队的共同努力,已于2023年1月30日取得一期商业运行证书,成功实现了项目一期正式通水投产目标。截至目前,孟加拉国达卡市Purbachal新城供水项目二期工程也已进入前期准备阶段。项目建设充分考虑Purbachal新城的现阶段以及未来区域发展的用水需求,设计供水能力为34万吨/日,并配套建设了高标准水质检测中心。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后,将为Purbachal新城的200万居民提供高质量供水服务。
孟加拉项目一期的竣工,对公司来说具有从0到1的意义,标志着公司从建设阶段走到了运营阶段,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海外运营项目,也为联合水务海外市场的拓展及项目建设落地积累了宝贵经验,并有利于打造联合水务特有的差异化竞争优势。目前在孟加拉项目由公司外派经验丰富的中方管理团队,并且在当地招聘孟加拉本土的员工和技术人员,累计带动当地就业达601人;同时,公司在中国招聘了孟加拉国留学生,在中国国内的水厂学习锻炼后再反向输送回孟加拉项目。以孟加拉项目作为公司海外版图的第一站,公司将继续凭借自身的国际化人才、技术和模式的输出,紧跟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继续开发东南亚和南亚水务市场,深度挖掘性价比高、盈利能力强、风险可控的海外投资项目,并促进海外水务项目落地。
随着近年来我国环保监管趋严和生态治理需求升级,在持续政策支持下,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和长江大保护、黄河生态保护等流域的治理需求快速增长,水环境治理领域市场进一步扩容。全资子公司上海博瑞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在河湖流域水环境的科技引擎平台,不断吸纳来自不同领域的专业技术精英,目前已经在流域河湖水环境修复、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厂尾水二次提标、生态修复及景观再造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已为荆州市江津湖水生态修复工程、赤壁市杨家湖水生态综合整治项目、咸宁市斧头湖流域三八河支流王家寨湖至章家湖段生态修复及市政配套工程、咸宁市嘉鱼县大岩湖(甘家塘出水渠)水质提升工程、赤壁市东风塘水生态治理工程等多个项目提供技术服务。
针对水环境治理行业面临的三大障碍,博瑞思积极发挥优势提供治理解决方案,围绕“排口原位净化”、“水生态系统生境营造”、“智慧运维”三大核心进行专利研发。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博瑞思已获得1项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1件外观设计专利、10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25项自主知识产权,形成了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水环境生态治理综合技术”体系。此外,博瑞思已于2023年4月成功入库上海市2023年度第二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于2023年12月成功获得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未来,博瑞思将继续加大科研投入,围绕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不断增强公司科学技术竞争力。此外,博瑞思将结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以经济发达地区为主要的项目拓展目标,聚焦大流域大区域中的环保治理重点区域,关注长江流域、黄河流域、长三角及珠三角区域的业务机会,打造联合水务业绩增长的新驱动力。
随着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及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不断融入,水务行业正走向生产智能化、工艺装备化、设备集成化、监测数据化和管理信息化的智慧化发展道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正积极推进智慧水务建设,目前已经在宿迁和咸宁等地的项目建立了GIS管网系统和DMA分区计量管理系统、生产设备智慧管理系统、SCADA生产调度系统,建立了集团化数字管理平台。对关键生产运营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为管理层经营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持,保证生产安全可靠,成本精细控制。智慧水务系统的建设,能进一步实现节能降耗,增强水务运营管理系统运行与维护的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管理业绩。公司也将积极推进远传智慧水表的安装普及,拓展水务水利智慧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宿迁耿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积极推进精准加药系统建设,系统投入运行后通过实现对投药剂量的精准计算,有助于降低药耗,进一步降低运行成本,提升管理效能。
报告期内,联合水务坚持在运营和价值链中采取负责任的行动,持续为经济、环境、社会注入正向动能。在环境方面,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低碳环保的水务运营模式,采用先进的水处理技术和设备,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回收率,减少废水的排放和污染,改善水生态,保护水环境。在社会方面,公司本着“供优质之水,服诚信之务”的经营理念,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客户的信任和满意度。公司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开展公益活动,支持教育、医疗、扶贫等事业,回馈社会。自创立以来一直重视员工的权益和福祉,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完善培训和激励机制,增强员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此外,公司始终坚持规范、透明、高效、负责的治理理念,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和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持续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为提高公司ESG治理水平,更好地推进ESG工作在公司内部落地,2024年3月公司正式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建立强有力的ESG管理决策机制,并设立ESG工作小组,推动ESG工作目标落地和实践。
环境保护方面,公司全年污水处理量达14,418.56万吨,年度削减污染物(以化学需氧量COD计)44,894吨。
公司切身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开展捐资助学、爱心慰问等志愿服务活动和公益活动,2023年度公益投入154.33万元,员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459人次,员工志愿服务时长达1,389.50小时。
2023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集、提案、审议、表决和记录等环节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1月5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2023年上半年度融资额度授权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5项议案。
2、2023年3月14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年度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及子公司融资额度授权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授权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13项议案。
3、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担保增加担保方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7项议案k1体育。
4、2023年8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4项议案。
5、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区域总经理的议案》8项议案。
6、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2项议案。
7、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1项议案。
2023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召集、提案、审议、表决和记录等环节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决议全部合规有效。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认真规范行使有关董事会的职权及股东大会授予的权限,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1、2023年1月20日,召开了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2023年上半年度融资额度授权的议案》《关于申请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授权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4项议案。
2、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及子公司融资额度授权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授权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担保增加担保方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12项议案。
3、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4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各委员会委员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司经营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具备工作所需财务、法律及专业知识,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关注公司运作,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的专业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存量项目方面,公司以运营管理作为立身之本,继续强化运营管控,坚持规范化运作;多举措开展节能降耗,降低生产运营成本,持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收入端,根据国家深化水价改革政策,积极有序推进水价提价工作。同时,不断强化科技赋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推进智慧运行,全面开展精细化、数字化、智慧化管理,不断改善运营效率,提高运营回报,提升水务资产价值,实现(二)立足国内市场,积极开拓“一带一路”沿路水务项目
公司将按照“轻重并举+科技赋能”的核心战略发展方针,在夯实国内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海外业务。围绕着主营业务,寻找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工业废水处理等领域的优质项目;轻资产方面,聚焦以委托运营为驱动力、回款状况良好的EPC项目,加快拓展全国范围内的水环境治理业务。
区域布局方面,目前公司国内的业务重点布局在我国长三角、珠三角、长江流域、中部区域、黄河流域、晋陕豫“黄河金三角”等区域k1体育,公司将与国内大中型水务公司进行错位竞争,继续深耕国内三四线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成长型城市;同时,公司将贯彻“立足国内市场、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的发展战略,在国家“一带一路”的号召下,积极开拓南亚东南亚等海外市场,深度挖掘性价比高、盈利能力强、风险可控的海外投资项目。
一方面,公司将围绕水务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寻求合适的投资标的,通过不断实施新项目投资、并购重组,持续扩大供水和污水处理规模,提升国内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公司将持续研究评估新兴产业,围绕双碳、节能、高新科技等领域,在国内和国外寻找合适的新技术、新模式,提早进行产业化布局。
公司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业绩说明会、路演、e互动平台等多渠道向投资者全面、细致的阐述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积极主动传递公司价值,使得投资者更加深入的了解公司,认识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特性,增强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有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与提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详见本议案附件。
详见附件:《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等相关文件。
年度,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规范召开监事会会议,出席、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等有关会议,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法人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报告期内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按时推进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七次监事会会议,各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监事对提交至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议事、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1项议案。
2、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项议案。
3、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担保增加担保方式的议案》4项议案。
4、2023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2项议案。
5、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1项议案。
6、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2
7、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1项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合规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审议后一致发表如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2023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季度、半年度、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并结合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企业会计准则变更和日常经营管理等情况,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2023年度内公司各项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良好地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线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兼顾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利益,利润分配预案的制订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024年,监事会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身专业业务能力和监事会的监督能力和水平,继续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以公司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对相关事项严格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根据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连平、潘杰、江启发编制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连平)、《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杰)、《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启发)。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为164,455,558.2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313,627.5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741,887,307.38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以截至目前总股本423,220,604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3,483,090.6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9.85%。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等相关文件。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分红比例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可分配净利润35%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等相关文件。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求,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11.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贸易融资、中长期借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k1体育、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以上综合融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额度和融资方式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批准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使用金额。在融资授权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融资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为保证公司融资业务高效推进,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在综合融资授信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的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决策效率,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2024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132,000万元,均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前述担保额度合并计算,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6,8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64,800万元,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50,400万元。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担保(包括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商业汇票、商票保贴、外汇衍生品交易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办理具体融资担保业务时,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商谈情况,提请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授权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法律文书、调整担保方式、确定担保金额、办理相关手续等。
按公司类型、资产负债率是否超过70%进行区分,进一步明确授信担保额度,具体明细如下:
()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等相关文件。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情况如下: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名。
立信2023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1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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