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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的通知PG电子

发布日期:2024-10-13 15:32浏览次数:766

  PG电子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和科学技术部关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印发各地,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PG电子,请认真贯彻实施。

  污泥处置是污水处理的重要环节,目前我省大部分地区污泥处置以填埋为主,监管缺位,责任不清,造成二次污染,引发社会矛盾PG电子。省政府领导对污泥处置十分重视,专门作出批示。各地要高度重视,把污泥处置作为当前污水处理建设工作重点,加快开展污泥安全处置工作,加强污泥处理处置情况监管,实现污泥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要求。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要求,地方人民政府是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规划和建设的责任主体,各设区市主管部门要根据各市县污水处理厂的情况,按照合理布局、设施共享PG电子、区域统筹的原则,做好污泥处置规划和实施计划,提出污泥处置的具体措施、明确污泥处置技术政策,由地方政府负责项目实施。各地要利用当前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有利时机,抓紧组织污泥处置项目的前期工作PG电子,尽快落实实施。

  各地要根据当地的污泥泥质、污泥处置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污泥处置技术,有条件的可开展污泥堆肥、利用热电厂掺烧等处置方式,同时积极开展园林绿化、建材、公路、市政工程应用上的技术研究,并予以扶持。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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